各個工作場所噪聲控制標準及其測定方法
一、工作中的噪聲來源
工作中的噪聲影響大多來源于生產性噪聲,生產性噪聲又叫工業噪聲,其廣泛存在于各種類型的企業中,是最常見的職業病危害因素之一。各個行業產生的工業噪聲具有不同的特點:發電廠噪聲主要產生于各種設備在運轉過程中由于振動、摩擦、碰撞而產生的流體動力性噪聲;采礦業環境噪聲主要由各種機器操作產生、如采掘、鉆孔、鏟運、破碎等產生的噪聲;汽車制造業產生的噪聲主要為沖壓、焊接、風機和運輸設備以及日常的打磨、拋光等;紡織廠噪聲源較多,其中梭織車間噪聲強度最高;機械加工行業主要噪聲源來自于振動、摩擦、碰撞而產生的機械性噪聲;
二、工業噪聲的特征
1)強度高:工業噪聲聲壓級通常高于80 dB(A),甚至高達110 dB(A)以上,長期接觸可對人耳聽覺和非聽覺系統造成損傷;
2)高頻音所占比例較大:以高頻多見,其危害高于中、低頻;
3)持續暴露時間長:在生產過程中,作業工人每個工作日持續接觸強噪聲的時間可長達數小時;
4)其他有害因素聯合作用:生產過程中往往同時伴有振動、高溫、毒物等有害因素與之相互作用,對人體產生危害;
三、工作環境下噪聲控制標準
存在脈沖噪聲工作場所,噪聲聲壓級峰值和脈沖次數不應超過如下表1的規定。 |
表1工業企業內各類工作場所噪聲限值 | |
工作場所 | 噪聲限值dB(A) |
生產車間 | 85 |
車間內值班室、觀察室、休息室、辦公室、設計室的室內背景噪聲級 | 70 |
正常工作狀態下精密裝配線、精密加工車間、計算機房 | 70 |
主控制室、集中控制室、通信室、電話總機室、消防值班室、一般辦公室、會議室、設計室、實驗室的室內背景噪聲級 | 60 |
這里生產車間噪聲限值的規定與GBZ 2.2-2007相同,室內背景噪聲級指室外傳入室內的噪聲級。規定工業企業脈沖噪聲C 聲級峰值不得超過140dB
該規范適用于工業企業的新建、改建、擴建與技術改造工程的噪聲控制設計。規范規定工業企業的新建、改建和擴建工程的噪聲控制設計應與工程設計同時進行。工業企業噪聲控制設計,應對生產工藝、操作維修、降噪效果、技術經濟性進行綜合分析。對于生產過程和設備產生的噪聲,應首先從聲源上進行控制,以低噪聲的工藝和設備代替高噪聲的工藝和設備,如仍達不到要求,則應采用隔聲、消聲、吸聲、隔振以及綜合控制等噪聲控制措施。對于采取相應噪聲控制措施后其噪聲級仍不能達到噪聲控制設計限值的車間及作業場所,應采取個人防護措施。
三、測量儀器的使用
固定的工作崗位選用聲級計,流動的工作崗位優先選用個人聲暴露計(個人噪聲劑量計)。傳聲器應放置在勞動者工作時耳部的高度,站姿為1.5m,坐姿為1.10m(GB/T 21230中規定的站姿為1.55±0.075m,坐姿為0.80±0.05m)。若要求高準確度,則最好是選擇在受暴露的人員身上布放傳聲器,傳聲器應盡可能地放在離外耳道入口約0.1m的位置。如果兩耳噪聲強度相差較大,傳聲器應放在噪聲較高的一側。測量時間為實際工作日的工作時間。工作場所風速超過3m/s時,傳聲器應戴上風罩。脈沖噪聲測量時,應測量脈沖噪聲的峰值和工作日內脈沖次數。每組測量的前后應對儀器進行聲學校準,聲學校準時應選用符合1級或者2級技術指標的聲級校準器。
職業衛生噪聲測量儀器主要包括ASV5910系列個人聲暴露計和YSD130系列聲級計。流動的工作崗位優先選用隨身佩戴的ASV5910系列個人聲暴露計或者ASV5911型噪聲分析儀,有防爆要求的選用具有防爆功能的個人聲暴露計;非流動崗位且有防爆要求的建議選用YSD130噪聲分析儀(2級 礦用本安型聲級計)、YSD132本安型聲級計(1級);無防爆要求時可選用AWA6228+型、AWA5661型聲級計(1級)或AWA5688型、AWA5636型聲級計(2級)。